例如,超期做出火災原因認定、超期送達,火災原因作出認定前不履行告知程序,不允許當事人復印或摘抄檢測鑒定報告及現場勘驗筆錄等材料,找火災當事人要初次火災鑒定費用,委托中介機構統計火災損失由火災當事人付費等問題,詢問筆錄一人執法記錄,提取物證未進行照相、錄像,現場勘驗前排除險情無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現場監督等問題。...
針對案件事件現場物證發現提取難、檢驗分析技術相對落后等問題,建設現場物證溯源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案事件現場勘驗分析、物證信息挖掘溯源、重點人員身份核查辨識、嫌疑對象軌跡描述刻畫、物證檢驗等技術、設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物證勘驗發現、檢驗鑒定和信息綜合應用能力。申報單位需具備支撐全國范圍內重大案事件現場勘驗和物證鑒定的能力。 3、滅火與應急救援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其次是要保持冷靜和專業,同時保持對當事人的尊重和理解,通過有效的溝通和策略性的行動,通常可以成功地讓當事人配合提供所需的材料,從而推動糾紛的解決。END往期推薦?微譜鑒定案例┃電動汽車火災的“罪魁禍首”竟然是它?!? 點擊閱讀當事人不配合,法院鑒定程序何去何從?最高法給出答案!? 點擊閱讀火災損失評估,為何眾多機構望而卻步?...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07018254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5018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京ICP證1103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