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對《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10月1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意見的通知。該標準是對《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2004)的修訂。
新標準規定了土壤環境監測的監測方案編制、監測項目和監測頻次、點位布設、樣品采集、樣品制 備、樣品流轉、樣品保存、樣品分析及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等方面的技術內容,適用于土壤環境監測,包括區域土壤環境、污染源周邊土壤環境、飲用水源地周邊土壤環境 和土壤環境污染事故等類型的監測。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測樣品采集、保存、流轉及質量保證和質量控 制參照本標準執行。
在標準樣品分析正確度控制一項中規定了土壤樣品理化特征、無機項目及其他項目分析測試精密度和正確度允許值,涉及色譜、光譜及質譜等多種方法。本文對標準中精密度和正確度允許值進行了梳理。
關于公開征求《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范土壤環境監測工作,我部組織編制了《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請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將意見建議書面反饋我部,并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子件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生態環境監測司 嵇曉燕、毋振海
電話:(010)6564 6246
郵箱:zhiliang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編:100006
附件: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附件1
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1.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
4.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監測站(中心)
6.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第一監測站
7.各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生態環境監測站(中心)
8.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9.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10.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
11.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12.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13.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
14.生態環境部土壤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技術中心
15.農業農村部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
16.農業農村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
17.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部內征求法規與標準司、土壤生態環境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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